近年來,很多國人都養成了固定運動的習慣,但是運動傷害在日常生活中幾乎是無所不在,大部分是因為熱身不足或是施力不當所造成的軟組織損傷。因此,要降低傷害的嚴重程度,在第一時間的處置就顯得十分重要。運動傷害通常分為急性極慢性兩種,處理方式也不相同。
急性運動傷害,是指突然發生新的運動傷害,發生時通常會立即感受到疼痛或腫脹,對於程度嚴重者仍以送醫處理為較佳,對於較輕微的運動傷害,可以依照「PRICE」的原則處理:
一、保護(Protect):保護患部不再受到傷害。
二、休息(Rest):患部必須完全的休息,盡量避免活動。
三、冰敷(Ice):減少組織進行發炎反映造成腫脹的程度。
四、壓迫(Compression):對患部施以壓迫,避免患部腫脹。
五、抬高(Elevation):將患部抬至高於心臟處,以免腫脹。
一般而言,在即興運動傷害發生後四十八小時內,都應進行以上這五個步驟的處置,每次冰敷時間以十至十五分鐘為原則,休息五至十分鐘再進行冰敷,並且應避免直接用冰塊貼緊皮膚或長時間持續冰敷,以免造成凍傷。經過四十八小時之後,則不再進行冰敷,而是利用適當的熱敷、水療或按摩方式,加速血(水)腫的吸收。
慢性運動傷害則是因為長期性反覆動作所累積的傷害,也就是運動過度所造成的損傷。這樣的損傷是日積月累造成的,必須評估傷害的特徵與症狀(如疼痛程度、腫脹狀況等),搭配不同的檢查工具(如X光,超音波等)來瞭解傷害的種類,雖然選擇適當的治療方式以進行肌肉與韌帶的復健工作。
常見到發生急性運動傷害時,傷者往往不知道是應該冰敷還是熱敷,因而延誤處置的第一時間,導致不能有效降低傷害程度,因此對於運動傷害的處理是大家都應具備的常識,尤須記得PRICE 的口訣,傷害發生在四十八小時內對患部冰敷,四十八小時之後在採取熱敷的方式,才能將傷害程度降至最低。
我常常會拉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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