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糾纏不等於不愛

2012010617:54

    我是愛你的~藏在心理就好!
    一段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愛情走到了落幕的時候,一個以為會執他之手,與他偕老的愛人走到了分手的時候,我們該如何面對,該如何給這段感情一個交代,該如何給愛過的,也正愛著的那個人一個結局。
    解決的方法無非有兩種,糾纏與不糾纏。是的,我理解,我清楚,我明白。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,那個愛著的人離開,是多麼殘忍,是多麼絕望的事。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。是的,我理解,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,留住對方的情。希望重新開始,將感情繼續下去,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。
    可是分手的時候越是糾纏不休,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,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,還會讓對方面對你的糾纏說出更絕情的話,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。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,你越是不死心,不放棄,越是挽留,越是糾纏,只會讓對方看輕你,讓他走的更快、更遠,這樣就只會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。如果他真的要分手,那就讓他走吧,走的乾淨利落,笑著讓他走,即使心裡已經哭成了海,也不要去糾纏,挽留,大方的讓他走,也許某天他還會想起你,還會想起你們的舊情,也許他還會回來。
    記得,決定和他一起牽手,走感情路的時候,我讓他答應我一件事,那就是如果某天他不再愛我了,對我們的感情厭倦了,不要躲我,只要明白的告訴我,不愛了,愛不下去了,我就會離開,絕不糾纏。是的,我不去糾纏他,甚至到現在,我們都沒正式的說過分手這個話題;說過分手,也是我在一次爭吵中,衝動的說了出來,可是就這樣真的分了手。
    也許是我的倔強不允許自己糾纏,也許是他的冷淡,讓我無心糾纏。我深信他應該很了解我對他的感情,能夠體會出,我對他付出的是真心,既然他不肯解釋,那我何必糾纏,那就放他走,給他自由。
    可是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,不等於我沒有愛過他;我思念他的心,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。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,就能讓我想起他;走在寒冷的街上,再也沒有他溫暖的手握住我冰冷的手;那些孤寂的夜裡,再也不會有他溫暖的擁抱溫暖我;每個失眠的夜;再也沒有他的句句關心、字字問候,甚至電話也一聲不響,陪著我沉默,曾經為了他一個電話而歡喜不已。
    每次想到這些,我都恨不得長睡不醒,可是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說:堅持下去。絕對不可以去糾纏他,我會好起來的,我會的,一定會的。某天,我會不再這麼的想他,只是,只是,我需要戰勝時間。
    他不在,時間卻不會停止不前。如果時間可以停止,我希望時間停在我們最相愛的那段日子;他不在,我的生活還要繼續,一如已往。心底的傷,欲蓋彌彰;自己的傷,自己解決;自己的心情,自己整理;自己的疼痛,自己埋葬,但不會找他。
    不糾纏,不證明我不愛;不糾纏,不證明我不想他;不糾纏;不證明我沒傷,只是不糾纏,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,能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。



  •   六妹 於 2014-03-23 15:50 31F
  • 糾纏.只會讓對方更加踐踏了你(妳)的尊嚴..說得好!
  • 版主於 2014-03-24 07:29 回覆
    沒錯~~~
    不斷糾纏~~~
    只會讓人更討厭~~~
  •   那就這樣吧 於 2012-09-05 23:53 30F
  • 這篇真的寫得很好

    看了
    頗有感觸
  • 版主於 2012-09-05 23:53 回覆
    是啊~~~
    很有深度的一篇文章~~~
  •   Anny咩 於 2012-04-15 18:36 29F
  • 我想大家在戀愛的過程中,都會體會到"相愛容易相處難"的道理吧!!!! 既然放下了又何必糾纏,就把它當作是人生成長中一段回憶對吧!
  • 版主於 2012-04-15 18:46 回覆
    沒錯~~
    既然無法繼續~~~
    何必強迫繼續維持呢~~~
    這樣只會增加大家的痛苦~~~
    所以就讓彼此有更大的自由空間~~
  •   紫斑蝶 於 2012-02-25 13:23 28F
  • 唉~~~~~~~~~~~~~~~~~~~
  • 版主於 2012-02-25 13:44 回覆
    現在能完全作到的人已經不多了~~~
  •   (∩_∩)小翼媽咪╭☆ ° 於 2012-02-18 00:00 27F
  • 是沒錯...
    當下有幾個能這樣理性..
    不過我認同這一句:

    可是分手的時候越是糾纏不休,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,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,還會讓對方面對你的糾纏說出更絕情的話,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。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,你越是不死心,不放棄,越是挽留,越是糾纏,只會讓對方看輕你,讓他走的更快、更遠,這樣就只會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。如果他真的要分手,那就讓他走吧,走的乾淨利落,笑著讓他走,即使心裡已經哭成了海,也不要去糾纏,挽留,大方的讓他走,也許某天他還會想起你,還會想起你們的舊情..


     

  • 版主於 2012-02-18 08:49 回覆
    分手後~
    能做到完全不糾纏的沒幾個~~~
  •   (∩_∩)小翼媽咪╭☆ ° 於 2012-02-17 23:42 26F
  • 看你這篇居然這麼多人回應..
    怎大家都好像很有體悟...
    這就是成長要付出的代價嗎??


  • 版主於 2012-02-17 23:53 回覆

    有人說當男女的感情無法繼續維持下去時~~
    如果心裡真的還愛著對方~~
    就應該放手讓他自由~
    所以我相信不糾纏~
    不代表不愛他~~
     

  •   morly 於 2012-01-30 15:17 25F
  • 日安喔!
    放手~是給彼此最大的禮物.
    需要勇氣與智慧去面對它.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30 15:31 回覆
    沒錯~
    但是現在有很多人做不到~~~
  •   薛妞妞 於 2012-01-23 20:54 24F
  • 加油喔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23 22:32 回覆
    謝謝~~~
  •   goose 於 2012-01-13 19:01 23F
  • 只知道 ~剪不斷 理還亂 ^^
    只單方不糾纏...還是有問題 !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3 22:40 回覆
    問題就是出在單方面~~
  •   蘇珊 於 2012-01-13 15:36 22F
  •  加油喔~~
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3 15:39 回覆
    謝謝~~~
  •   蘇珊 於 2012-01-13 14:55 21F
  •  結束~~也是下一段旅程的開始~~

    人生就是在開始與結束的交替中串聯起生命的故事

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3 15:13 回覆
    沒錯~~
    結束是為了下一段開始做開始~~~
  •   蘇珊 於 2012-01-13 14:09 20F
  •  每個人傷痛痊癒能力時間長短不同

    但是分手的EQ態度很重要~~還是盡量要做到傷害最低的
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3 14:53 回覆
    沒錯~
    既然愛情無法繼續~
    就讓他結束吧~~
  •   蘇珊 於 2012-01-13 13:31 19F
  •  傷害不是愛情最終的目的....盡管祝福是那樣的不容易...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3 13:34 回覆
    所以分手後的傷痛是難免~~
    但是要如何把傷痛減到最低~
    就要看個人的EQ了~~
  •   蘇珊 於 2012-01-13 13:23 18F
  •  很多人將強求以為是極力挽回的努力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3 13:27 回覆
    有些是可以挽回~~
    但是很多是無法挽回~
    強求也沒有用~
    就是無法挽回又不甘心~~
    才會造成很多令人傷痛的憾事~~~
  •   蘇珊 於 2012-01-13 13:16 17F
  •  那是因為..不甘心所以不放手...

    到最後都分不清楚是捨不得她走...還是捨不得自己難過...


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3 13:21 回覆
    所以既然兩個人既然無法走下去~
    那又何必強求~~
    會糾纏就是不願意放掉~~
  •   蘇珊 於 2012-01-13 10:53 16F
  • 「只是不糾纏,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,能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。」

    有時候『成全』比 『擁有』還來的困難.......

    這些都是對曾經深愛的她...感情最美的態度...




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3 12:45 回覆
    現在很多人連不糾纏都做不到了~~
    更何況成全呢~~
  •   小玲 於 2012-01-11 23:38 15F
  • 不糾纏,也等於放過自己,成就圓滿吧!!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2 06:54 回覆
    沒錯~
    去追求一段沒有結果的敢情~
    只會增加自己的痛苦~~
  •   Jhan 於 2012-01-11 10:52 14F
  • 緣盡了~把美好的回憶藏在內心深處
    就當作成長過程吧!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1 10:56 回覆
    沒錯~
    留下美好的回憶~~
    其他的從腦海中移儲~~
  •   冠媽 於 2012-01-10 15:22 13F
  • 生活總是要過的
    情不再
    繼續糾糾纏只會讓自己更不好受
  • 版主於 2012-01-10 15:24 回覆
    是阿~
    過去的就讓他過去~
    繼續糾纏下去~
    對彼此未必好過~~
  •    (悄悄話) 12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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